政策解读

1、 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

2009-11-05       浏览: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报效祖国

25. 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26. 征兵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兵役法》规定,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
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27. 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等。

28. 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路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29.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年龄条件是多少?
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岁。
30. 面向2009届高校毕业生的征兵预征工作何时开始?
全国征兵工作在每年冬季进行。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
31.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要经过哪些程序?
⑴ 参加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兵役登记,进行征兵普查工作,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所在高校有关部门报名。
⑵ 在高校参加预征: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到高校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基本征集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身体初检时对视力、肝功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⑶ 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11至12月份,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冬季征兵开始前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优先批准入伍。
32. 毕业生预征工作在高校由哪个部门负责?
高校设有武装部的由武装部牵头负责,没有设立武装部的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有意向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武装部或学生处咨询。
33. 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34. 如何理解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
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高校毕业生本人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35. 如何理解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审”?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并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除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得单科淘汰。
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36. 如何理解对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审批定兵”?
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
37. 如何理解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38. 什么是士官? 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39.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升学考学优惠政策?
⑴ 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⑵ 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⑶ 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⑷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40、什么是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

80. 在校期间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提升就业能力?
在学好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根据学校要求或安排,毕业生可以通过选修或必修就业指导课程、参与学校组织的就业实习、技巧辅导、模拟招聘等活动,学习和了解职业资料和信息,充分借助社会实践平台,全面提升就业能力。
高职院校毕业生还可通过学校实施的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组织到企业顶岗实习等工作,切实增强自身的岗位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促进职业素养的养成。
81.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毕业生?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8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毕业生?
一般认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心理、身体、学业、经济、综合素质等方面处于弱势的毕业生。
83. 机关、事业单位对招录(聘)困难家庭毕业生有何优惠?
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84.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如何向学校申请求职补贴?
为帮助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高校一般都会安排经费作为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助,或对已成功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奖励。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系书面申请。学校也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困难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主动帮助。
85. 面对求职困难,毕业生该如何应对?
⑴ 主动了解国家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努力争取各方支持;
⑵ 主动联系学校就业指导老师和专业教师,并保持经常沟通;
⑶ 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搜集社会需求信息;
⑷ 积极参加校园招聘会合各类人才洽谈会;
⑸ 充分利用亲友、校友、学校社团等资源,积极获取就业信息;
⑹ 了解社会动态,合理调整求职预期。
86. 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生如何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报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享受当地政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就业指导与服务内容包括: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岗位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等。
87.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哪里可以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县及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具体办理办法可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88.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在就业服务方面,可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参加职业培训的,可以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还可以按规定申请职业鉴定补贴。
在创业扶持方面,可以享受可以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培训补贴和免费的创业服务。(具体见第72问)
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89. 什么是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由本人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90.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用人单位开发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或协助管理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一定期限、一定额度的工资性补贴。该补贴拨付给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目的在于降低用人单位的成本,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91. 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是指,对就业困难人员、务工劳动者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可按此规定向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92.什么是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如何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是指,对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据其参加培训情况给予一定费用的补贴。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此规定,可凭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向职业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登记证等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培训或就业证明等材料、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湖北省 30000 湖北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 10000 湖南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 8000 广东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自治区 4000 广西自治区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 11000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重庆市 10000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省 8000 四川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 3200 贵州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 5000 云南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 500 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劳动保障厅
陕西省 15000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 600 甘肃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 500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夏自治区 3500 宁夏自治区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自治区 700 新疆自治区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合计 303000
96. 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媒体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或者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对接。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原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参加就业见习。
97.就业见习期限有多长?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98. 就业见习单位给毕业生上保险吗?
见习期间所在见习单位为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9.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享受哪些政策和服务?
⑴ 获得基本生活补助;
⑵ 免费办理人事代理;
⑶ 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⑷ 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100.公共就业服务免费提供哪些服务内容?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⑴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⑵ 职业岗位供求信息;
⑶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⑷ 职业培训信息;
⑸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⑹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⑺ 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
⑻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